——2024年4月29日在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大预算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月12日,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对市财政局送交的《关于广安市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向市财政局提出了7条初步审查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形成了《关于广安市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期间,市人大预算委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再次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查意见
市人大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广安市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理由依据充分,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符合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市级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内。
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广安市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本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本次预算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68.75亿元变动为70.7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4.14亿元变动为21.14亿元。
二、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预算委员会建议:一是精心谋划债券项目。要找准上级政策和区域发展实际的结合点,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债券额度及时对应项目,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基本盘、加强重点领域建设的积极作用。二是高质量实施债券项目。财政部门要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抓紧安排已发行未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投入使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施工单位的督促指导,深入项目建设一线,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尽快形成实物量。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加快工程进度,狠抓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三是规范管好用好债券资金。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牢固树立使用债券资金的绩效意识,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增强“谁用谁还、风险自担”意识,切实管理好债券资金。四是多措并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摸清债务底数,坚决制止违规举债融资行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