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1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贺宗飞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实施《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前锋区观阁镇大良村枳壳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华蓥市阳和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等现场点,通过实地检查、现场介绍和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执法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把落实《条例》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重要抓手,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宣传《条例》,提高群众知晓率,持续增强“五个认同”。要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条例》落实,要对标对表全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坚持抓机制、抓法治、抓教育、抓发展、抓稳定,推动《条例》落实到基层一线。要突出特色亮点,打造典型品牌,进一步加强特色亮点工作的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引导全社会各领域深入开展品牌创建工作。要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实施该《条例》的主管部门要补短板、强弱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