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专题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力介绍了有关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了法规的审查研究情况,与会人员就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指出,《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足广安实际,凸显地方特色,逻辑周密严谨,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要聚焦立法核心目的,以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为导向,推动构建良好的山城水关系;要注重统筹兼顾,将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纳入城市建设管理整体布局。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