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了《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相关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内容展开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草案)》结合广安实际,全面系统地对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条文清晰、内容完整,从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支撑、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对于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具有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同时,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完善建议。
会议指出,制定《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广安城市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依法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针对性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提高城市质量和安全韧性;要进一步研究《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着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要认真听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更好推动科学民主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世章、屠明春出席会议。(龙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