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至26日,市人大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同志赴广安区和邻水县部分乡镇,调研乡镇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乡镇人大关于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介绍,查阅了乡镇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相关档案资料,详细了解乡镇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组指出,乡镇人大对同级政府的预决算进行审查监督,是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是推动经济发展和回应群众关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有效保障。相关乡镇人大扎实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不断提升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效,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
调研组强调,要依法召开法定会议,乡镇人大要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预算法相关规定,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审查批准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上一年度决算和本年度前段时期预算执行情况,如有预算调整事项,要及时召开人代会审查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要按政府预算而非部门预算格式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测算各项支出,优先足额保障基本民生、工资、运转;要细化预算决算草案,按预算法的要求编列到项级科目或款级科目,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严格监督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有计划地安排组织人大代表运用专项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升预算刚性约束力,更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